《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制定情况介绍
改革开放后,我国摩托车工业发展非常迅速,如今我国已成为摩托车生产第一大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竞争加剧,我国摩托车企业正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为此,国内许多摩托车企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技术改进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针对国内市场竞争激烈、销售疲软的现状,走多元化发展道路来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全地形车被认为是现阶段国内摩托车企业最容易生产且能够带来丰厚利润的新产品。
标准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产业化的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来指导生产。世界全地形车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71年,但在我们国内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其产、销量近年来增长很快。由于国内至今无任何标准可循,所以企业生产的全地形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这对全地形车产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情况下,2002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要制定《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下简称“全地形车行标”)的任务,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汽标秘字(2002)第24号文件下达给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有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幸福摩托车总厂。
一、全地形车行标制定的依据
从全球来看,近几年全地形车的销量迅速攀升,但至今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和法规。由于全地形车的市场主要在北美和欧洲(详细内容见《全地形车市场概况与我国全地形车行业的现状》一文),所以美国制定了国家标准ANSI/SVLA1-200《四轮全地形车辆装置、结构和性能要求》;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法规则在安全、环保、无线电骚扰和灯光等方面对全地形车提出了20项要求,有关法规项目和法规号见表1所示。我国现生产的全地形车95%以上出口,要想进入美国和欧洲市场就必须满足上述地区的法规要求。目前,我国生产的全地形车在排放、噪音、制动、无线电骚扰特性和灯光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均参照三轮摩托车执行。为了使国产全地形车的质量能够达到国际水平,全地形车行标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国际先进水平以及我国的技术能力。
表1 ECE涉及全地形车的法规项目
序号 法 规 项 目 法 规 号 序号 法 规 项 目 法 规 号
1 制动 93/14 11 最高车速 95/1
2 仪表显示 93/29 12 发动机功率 97/24/1
3 喇叭 93/30 13 轮胎布置 97/24/3
4 支架 93/31 14 外部凸出件 97/24/4
5 扶手 93/32 15 后视镜布置 97/24/5
6 防盗系统 93/33 16 排放 9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