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解放前如何考驾照
1947年在上海开办女子驾驶学校的傅文浩女士(左)及其闺蜜。
美国底特律派克公司生产。
南京国民政府最后一任上海市长吴国桢夫人黄卓群驾驶的派克牌汽车(模型),由解放前开车一样要驾照
在座的每一位朋友都知道,只要开车上路,就得把驾照带上,无照驾驶是会受到处罚的。
解放前有没有这个规矩呢?咱们看过几份文件就知道了。
1928年,北平市政府出台《交通守则》:“若须在北平市内驾驶汽车,须持有驾驶执照,无执照者罚银十元,已领执照而驾车时不携带者罚银四元。”没有驾照就上路,罚你10块大洋;有驾照却不带驾照,罚你4块大洋。
1932年,汉口市政府出台《市街交通管理规则》:“汽车及汽力脚踏车司机应向公安局登记,并考验合格,发给执照,方可驾车。无司机执照者罚银十元,已领执照而驾车时不携带者罚银三元,借用他人执照者罚银五元,另将该执照吊销。”汽力脚踏车就是摩托,无论开汽车还是骑摩托,都要经过汉口市公安局登记,都要考取驾照,否则罚款10块大洋。如果你考了驾照,开车或者骑摩托时没有带在身上,罚你3块大洋。如果你借用他人的驾照,罚你5块大洋,同时将所借的驾照吊销。
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你在中国开车,就不准无照驾驶。
1943年6月22日,蒋介石给南京国民政府下达了一份手令:“凡汽车司机均须持有驾驶执照方可准其驾驶,至于外籍司机,其欲在我国境内驾驶者,不论其有无本国执照,均须经我国政府之核准,领得我国执照方准行驶,否则概予取缔,希即拟定条例实施为要。”蒋介石的意思是说,不管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