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形车安全防护装置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地形车安全防护装置》
编 制 说 明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4批标准计划要求(20071445-Q-469),由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国家标准GB×××××-××××《全地形车安全防护装置》的制定任务。
2、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全地形车是国内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产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全地形车以其新颖的外观及独特的驾驶感受逐渐成为我国居民日常娱乐型的车辆。随着全地形车产量不断增长,新技术被逐渐运用,新款产品不断被开发,为了规范我国全地形车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积极适应全球市场的要求,消除全地形车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不断提升我国摩托车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因此有必要制定一系列的技术规范来用于指导和规范生产。
预防车辆事故,保障行车安全,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应此全地形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现生产的全地形车95%以上出口,据不完全统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全地形车已造成美国上万人因此丧生,数以百万计的人受伤。美国总统已于8月14日签署《2008提高消费品安全性法案》,该法案第242条中规定: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三轮全地形车制定强制性标准之前,任何三轮全地形车不得进口到美国。将原美国自愿性标准《四轮全地形车设备配置和性能的要求》修订为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