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QC/T 76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760-2006
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four wheeled all-terrain vehicles
2006-07-21发布 2007-02-01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3 5试验方法…………………………………………………………………………………………… 9 6检验规则…………………………………………………………………………………………… 11 7标志………………………………………………………………………………………………… 12 8包装………………………………………………………………………………………………… 13 9运输和贮存………………………………………………………………………………………… 1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主要技术规格………………………………………………………………… 1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主制动器制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驻车制动器 /制动机构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17 附录 D(规范性附录)操纵者脚部环境结构设计…………………………………………………… 18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纵向稳定性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20
前言
为了指导和规范四轮全地形车生产,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标准。四轮全地形车装备、外形和功能要求虽然与摩托车不同,但其主要技术引自摩托车,并采用了部分摩托车的零部件。因此,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有选择地采用摩托车的相应标准。
本标准第3条定义术语的一部分、第4.2条“对装备的要求 ”修改采用美国国家标准协会的标准ANSI / SVIA-1-2001 for Four Wheel All-Terrain Vehicles Equipment, Configuratio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四轮全地形车的装置、结构和性能要求)的相关内容,附录 B、附录C、附录 D、附录 E 则等效采用ANSI / SVIA-1-2001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用户对四轮全地形车的技术性能、装备有特殊要求时,企业可以根据用户
需要按相应合同、协议组织生产。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隆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
力机械集团公司、上海幸福摩托车总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晓明、王士国、赵丽娜、张庆新、张映辉、姜勇、周积、高峰、葛金喜、谭永中。
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轮全地形车的有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四轮全地形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5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457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 4599-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T 5359.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性能 GB/T 535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 GB/T 5359.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零部件名称 GB/T 5359.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 GB/T 535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 GB/T 5359.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 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 GB/T 537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速里程表指示值校核方法 GB/T 538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8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538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538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8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滑行试验方法 GB/T 538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爬能力试验方法 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7258-2005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4-1998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023-2000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4621-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GB 14622-2002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T 1536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 15742 -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61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648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试验方法
GB/T 16708 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
GB 16737 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 17352-199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
GB 17353-199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
GB 17510-1998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GB 18176-2002 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GB 19482-200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QC/T 60 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QC/T 67 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
QC/T 224-19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3.1
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一种被设计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 4个低压轮胎,跨坐型座位,依靠方向把控制方向,只允许 1人驾乘的车辆。
3.2
G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G type
供一般娱乐使用和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型四轮全地形车。
3.3
S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S type
供有丰富经验的驾驶者竞技和娱乐使用的运动型四轮全地形车。
3.4
U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U type
供专门工作使用的实用型四轮全地形车。
3.5
Y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Y type
供不满 16岁的少年或儿童在成人的监护下在非公路上休闲娱乐使用的少儿型四轮全地形车。
3.
5.1 Y-6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Y-6 type 供 6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儿童型四轮全地形车。
3.
5.2 Y-12类四轮全地形车 4-wheeled all terrain vehicle, Y-12 type 供 12岁以上少年使用的少年型四轮全地形车。
3.6
附件 Accessories
除基本操作的必要组成部分外,一般按需固定在车上并能改变四轮全地形车的风格造型、方便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所属装备。
3.7
低压轮胎 Low pressure tyre
为非公路用车或全地形车设计的轮胎,轮胎工作气压不大于 69kPa。
3.8
机械悬挂装置 Mechanical suspension 连接车轮与车架(底盘)的装置,通常提供弹簧力和阻尼力,使车轮与车架能相对上下运动。
3.9
悬挂位移行程 Suspension displacement
悬挂弹簧完全伸长到弹簧完全压缩时的位移量。
3.
10 其他以下术语同样适用于本标准: —— GB/T 5359.2定义的车辆性能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3和 GB/T 5359.7定义的车辆尺寸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4和 GB/T 15367定义的车辆零部件名称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5和 GB/T 5359.6定义的车辆质量的有关术语。
4技术要求
4.
1 基本要求
4.
1.1四轮全地形车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
1.2四轮全地形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参照 GB/T 5375或企业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
4.
1.3制造厂应在技术文件中列出本标准附录 A所指定的车辆主要技术规格。
4.
1.4发动机总成应符合 QC/T 224-1997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
1.5四轮全地形车的主要尺寸及质量参数应符合图样、设计文件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长不大于
3.5m,宽不大于
2m,高不大于 2.5m。。
4.
1.6四轮全地形车零部件、外购件、标准件及重要螺纹连接扭紧力矩,重要坚固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1.7出口的四轮全地形车应根据进口商要求设置车辆识别代号 VIN,位置与固定、内容与构成应分别符合 GB 16735、GB 16737的规定。
4.
1.8四轮全地形车标志应符合 GB7258-2005中第 4.1的相关要求。
4.
2装备要求
4.
2.1主制动器
四轮全地形车应具有独立的分别控制前、后制动器的制动控制器或能同时控制前、后制动器的联动制动控制器或者上述两种控制器兼有。这些制动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的制动性能要求。
4.
2.1.1 独立操纵的前制动器独立操纵的前制动器应由位于右侧手把的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操纵前制动器时,手不能离开手把。
4.
2.1.2独立操纵的后制动器
独立操纵的后制动器应由右脚踩踏位于右侧搁脚处的脚制动踏板进行操纵。没有离合器杆的车可由位于手把左侧的左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用制动手柄制动时,手不能离开手把。
4.
2.1.3联动制动器
联动控制的前、后制动器由右侧搁脚处的脚制动踏板进行操纵。当有离合器杆时可由位于手把右侧的右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没有离合器杆时可由位于手把左侧的左制动手柄进行操纵。当用左、右手制动手柄制动时,左、右手不能离开手把。
4.
2.2 驻车制动器(驻车制动机构)四轮全地形车应有机械驻车制动器或驻车制动机构,以保证车辆在指定条件下保持驻定状态。车辆
的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的要求。
4.
2.3机械悬挂装置
车轮应连接有机械悬挂装置。每个车轮位移行程不小于 50mm。弹簧和阻尼系数的特性数据必须和轮胎的数据分别提供。
4.
2.4发动机熄火开关
四轮全地形车应在左手把上安装发动机熄火开关,此开关在左手不离开左手把的情况下由左手大拇指操纵。此开关应不需要由操作者用手来保持其工作状态。开关装置的颜色应为红色或橙色。
4.
2.5手操纵离合器
采用手操纵离合器的四轮全地形车应有离合器手柄,手柄应位于手把左侧,操作者在操作离合器手柄时手不能离开手把。
4.
2.6动力传动系统控制
4.
2.6.1齿轮变速传动控制
采用齿轮变速传动控制的四轮全地形车应将控制器安放在便于操作者左手或左脚控制的地方。并应在车辆明显处显示高、低档位的转换方式。
4.2.6.1.1
脚操纵齿轮变速控制采用脚操纵齿轮变速控制器时,操作者脚尖向上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高档位(或低档位),脚尖向下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低档位(或高档位)。
采用摇臂(脚尖、脚跟)变速控制器时,脚尖向上运动或脚跟向下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高档位(或低档位),脚尖向下运动应能使传动系挂到低档位(或高档位)。
4.2.6.1.2
手操纵齿轮变速控制
手操纵齿轮变速控制器,上推控制器或按下控制器上部使传动系挂到高档位,如果下推控制器或按下控制器下部使传动系挂到低档位。
4.2.6.1.3
档位设置要求四轮全地形车的变速机构设计,应满足变档过程中不出现跨档。
4.
2.6.2其他控制
为了选择前进档、空档、倒档或所有其他传动档位,或为了选择驱动方式(2轮驱动或 4轮驱动)时,可以使用不同的变速控制器布局和操作方式,但制造商必须为操作者提供详细说明的换档图样。
4.
2.7空档指示灯
设置空档的四轮全地形车(除装有自动离合器的车型外),应装备有一个能让操作者坐在驾驶位置上易见的空档指示灯或一种能防止在非空档状态下起动车辆的装置。如果安装了空档指示灯,在点火系统接通且传动系处于空档的状态下,空档指示灯应点亮,颜色为绿色。
4.
2.8倒档指示灯
有倒档装置(倒档器)的四轮全地形车,应装备有一个能让操作者坐在驾驶位置上易见的倒档指示灯。在点火系统接通且当传动系被置于倒档状态时,倒档指示灯应点亮。
4.
2.9电起动连锁装置
四轮全地形车应装有一个连锁装置,除离合器脱开,或者变速器处于空档,或者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外,阻止发动机被电起动。
4.
2.10提杆
四轮全地形车应在车辆的尾部配备提杆或类似装置,便于手动起吊或吊装移动四轮全地形车。提杆的设计和安装应能满足当四轮全地形车后轮和提杆接触水平地面并竖立起来时,前轮中心和后轮中心所构成的平面与水平地面构成的前夹角应不超过 90o。
4.
2.11 旗杆支架四轮全地形车应在车辆尾部装备一个旗杆支架,此支架为旗杆提供一个直径为 Φ13mm的安装孔。
QC/T 760—2006
4.
2.12 燃油开关四轮全地形车采用燃油开关,控制旋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如采用绕车辆横轴旋转的旋钮,旋钮指示朝下时“接通,旋钮指示朝前时“断开”;
b) 如采用绕车辆纵轴旋转的旋钮,旋钮指示处于水平位置,朝左或朝右时“接通”;
c) 旋钮指示朝上时“备用油接通”。
4.
2.13方向把
方向把及其安装材料应为非刚性。方向把可用一个直径 165mm的球体探测物来进行测量,球体应被导入操纵把的安装区域,球体的任何部分均不应接触到外露刚性的圆角半径小于 3.2mm的物体。如果提供手把横杆,应加上衬垫。
4.
2.14操作者脚部环境四轮全地形车的操作者脚部环境结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或其他等效设计的要求。
4.
2.15照明设备除 Y类四轮全地形车外,其余类型的四轮全地形车均应设置至少一个能发出白光的前照灯和至少一
个能发出红光的后位灯。各类四轮全地形车都可选配制动灯和后位灯的组合灯,制动灯应能在主制动器被触发时发光。其他照明设备可根据用户的需要配备。Y类四轮全地形车不应配备前大灯和尾灯。
4.
2.16轮胎标记四轮全地形车轮胎应标明以下标记:
4.
2.16.1充气压力
轮胎两侧面均应有标记工作时的充气压力或类似声明“关于轮胎工作气压请参看车辆标签或用户手册”信息。信息文字应使用字高不低于 4mm的大写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