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前照灯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
前照灯对夜间骑乘摩托车来说,其意义不言而喻。另外,在浓雾、大雨以及光线较暗的白天,前照灯作用也非常大。日本从1991年开始立法逐步强制摩托车安装前照灯,到1996年所有的摩托车均配置了前照灯。统计资料表明,2000年日本摩托车保有量为1300万辆,其白天使用前照灯的比例高达60%以上。由于早晨(04:00-07:59)使用了前照灯,2000年摩托车交通事故比1990年减少了1.3万次。显然,在光线不足时使用前照灯,能大大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在摩托车所有灯具中,前照灯最为重要、最为复杂,也最能体现出一个灯具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前照灯与广大摩托车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所以务必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1、国标对摩托车前照灯的技术要求
根据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19152-2003《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和GB18100-2000《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摩托车前照灯应满足如下6项技术要求。
a)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前照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得因车辆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
b)前照灯应同时具备远近光光束和远近光变换装置,在远光变近光时远光灯应同时熄灭,近光应防眩目。
c)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把前照灯灯泡安装到正确的位置上,即定位卡脚能准确进入定位槽中(尺寸配合恰当),且当灯泡装错位置时会明显歪斜。
d)前照灯光色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的规定。检查色度坐标应使用GB/T3978规定的标准光源A(色温为2856K)。
e)前照灯配光,要求近光具有足够的照明并不眩目,远光具有良好的照明。
当摩托车采用S1、S2白炽灯泡、轻便摩托车采用S3、S4白炽灯泡(见图1)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时,在规定的标准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水平明暗截止线,摩托车应在V-V线左右至少5°范围内保持水平;轻便摩托车应在V-V线左右至少900mm范围内保持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