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 “自首者”将可减免税费
对于一些有交通违法“案底”,又想“改过自新”的摩托车车主来说,好消息来了。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在5月10日至9月30日进行的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对主动申请办理登记或检验的“漏网”摩托车,给予减免部分税费。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区摩托车违法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突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7%。为有针对性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今年5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高摩托车登记率和检验率,把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专项行动期间主动申请办理登记或检验的摩托车,给予减免部分税费并提供一些便利。
具体事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