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摩托车产品设计的表现方法
摘要:在摩托车整车设计中,手绘是主要的表现方法之一;把手绘效果图和计算机有机地结合起来,可得到漂亮的最终效果图;但在摩托车结构件造型设计中,实物表现法、计算机表现法、手绘表现法和透视图表现法各有所长,可根据造型的传真性、说明性、美观性和快捷性要求适当选用。
关键词:摩托车 产品设计 表现方法
我国在摩托车产品设计、制造和技术创新等方面与日本、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随着市场的国际化和竞争的加剧,国内企业开始认识到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建设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原动力,部分企业在新产品开发的硬件和软件方面加大投入,取得了一定进步。
1、摩托车产品设计表现的意义
在摩托车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要把所设计的产品有效地表现出来,表现方法非常重要。表现方法通常有多种,本文主要讨论绘图这种方法。
设计师的想象不是纯艺术的幻想,是把想象转化为对人类有用的实际产品。要实现这种转化,首先需要想象视觉化,即运用特殊的绘画语言,把想象表现在图纸上。所以,作为摩托车设计师,不仅要具备摩托车专业方面的知识,还需具备良好的绘画基础和一定的空间立体想象力,这样才能在设计过程中得心应手,合理充分地表现出产品的形状、色彩、材质和动感,引起人们感觉上的共鸣。
摩托车是一复杂的机电产品,是由多人参与、共同设计的结果。在产品设计酝酿过程中,造型设计师要把不同的方案效果图展示给有关人员,以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再经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设计方案。
2、摩托车设计表现图应具有的特点
a)传真:通过形状、色彩、质感的表现和艺术的刻画达到产品的真实效果,传递正确的信息,通过它使人们了解新产品的外观造型、功能和性能。如果表现图不具有真实性,就无法正确地沟通和判断。
b)快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好的创意和发明必须借助某种方式快速地表达出来,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以赢得市场先机。
c)美观:设计效果图虽不是纯艺术品,但必须有一定的艺术魅力,便于他人理解其意图或被其震撼。优秀的设计图融艺术和技术为一体,既是形状、质感、色彩、比例、光影的综合表现,也是一种观念,更是设计师工作态度和心灵的体现。
d)说明性:设计师通过草图、透视图、效果图等来表达设计意图,表达所设计产品的形态、结构、色彩、质感、动感等。
3、摩托车产品设计的表现方法及比较








